文件介绍:
6.1 理化检验人员培训班结业时,主办培训班的理化鉴委会 (以下简称主办单位)
应对培训人员进行资格鉴定考核。
6.2 考核小组的成员由主办单位安排确定,原则上参加该次培训班的教学人员不
宜兼任考核小组成员。
6.3 资格鉴定考核分为笔试和操作两部分,必要时可进行口试。 6.4 笔试考核以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;操作考核以实践能力为主要内容。
6.5 资格鉴定笔试考核和操作考核的试题在统一题库中选定,试样由主办单位筹
备解决。
下载地址: